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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兼职招聘(已招到)

发布者: Iris晨曦 | 发布时间: 2014-4-7 16:55| 查看数: 1370| 评论数: 1|帖子模式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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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Iris晨曦 于 2014-5-21 11:16 编辑

已招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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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OJpbF432 发表于 2014-5-16 14:24:36

汽车电子干扰器138-7382-5717储户银行卡未离身钱被取

 
 
两名男子买来汽车干绕(扰)器Q★Q:2876★40★272 TEL:138★7382★5717 ,跑到银行门口“守株待兔”,没想到真等到一名“金主”。经过跟踪,他们最终从对方车内偷到18.3万元。前天,宁海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,批准逮捕林某、陈某。
  28岁的林某和29岁的陈某是宁海力洋人,两人均有前科。由于手头拮据,他们不禁动了歪念:在网上花900买来一个汽车干饶(扰)器,又买了辆踏板助动车作代步工具,开始预谋作案。
  去年9月23日下午,林某、陈某骑着助动车,来到宁海跃龙街道中山中路建设银行总行门口寻找目标。此时,一位叶先生刚从银行提款出来,并将一个银行专用的黑色塑料袋放入一辆广本轿车后备箱内,随后驾车离开。
  林某、陈某见状,立即骑车一路尾随。行至桃源街道华庭家园农业银行门口时,叶先生停车去银行办事。就在他用遥控器锁门时,陈某已走到车旁,按着汽车干绕(扰)器按钮,顺利干扰成功。
  随后,林某打开叶先生的汽车后备箱,盗走那个黑色塑料袋,陈某则在一旁望风。得手后,两人分头离开,并电话约好见面地点。
  林某骑助动车先来到约定地点后,打开塑料袋一看,发现竟有18万多元。他不禁想“黑吃黑”:将其中6万多元塞进口袋和助动车里。陈某赶到后,林某谎称偷了12万元,并分给陈某6万元。之后,两人没再联系。警方接到叶先生的报案后,经过侦查锁定了林某、陈某。汽车干绕(扰)器是什么东西,记者带着疑问联系了汽车解码器的正规厂家粤湘汽车解码有限公司Q★Q:2876★40★272 TEL:138★7382★5717 陈师傅介绍汽车干绕(扰)器主要功能是干扰,屏蔽遥控器的信号。在使用的时候不受遥控器的限制,以至汽车不能正常锁上车门 无论固定码,滚动码的车都可以干扰屏弊。大功率200米汽车干绕(扰)器是目前比较理想的干扰工具。注意:功率越大,干扰距离越远.接收的成功率就越高.购本产品只限测试之用途,非法用途后果自负 强台湾原产最新汽车干绕(扰)器,双线315-433(频率)汽车遥控干绕(扰)器在使用的时候不受车种和遥控器品种的限制,无论固定码/特殊码/滚动码都可以干扰,产品灵敏度高,抗干扰能力特强!大功率汽车干绕(扰)器距离为普通汽车干绕(扰)器的三倍以上!使用范围比拦截王要广得多,可以说各有特色,具有互补性。内部有9v电池作电力供应,有效干扰距离为1-200米以上,能在200米内的范围内令所有汽车都关不上门(遥控失效),对双向码,原装、加装遥控一样好用。主要针对奔驰,宝马,凌志,奥迪,本田,大众系列等高档车。功能就是让车主用遥控器锁车门锁不上,误以为已经锁好车门,等车主离开,就进入车内盗取财物,报警器什么也不报警,就和进入自己的车内一样。网上好多商家,提供货到付款业务,诚信为本 顾客至上你只要一个电★话Q★Q:2876★40★272 TEL:138★7382★5717 全国各地送货上门 十天包退,一月包换,终身维护 退换自由 公司产品在**范围内 可以货到付款我们已开通全国货到付款业务,公司产品所有一律先试用满意再付款,让您放心购买,满意使用,诚信经营,欢迎您的来电 全国货到付款.免收定金.开箱验货.满意付款
警方提醒市民,请不要把车内当保险柜,贵重物品不要放入车内! 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
  银行卡还在,钱没了。民警调查发现,钱在外地被别人取走了。银行是否担责?
  近日,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决,银行承担全部责任。但此前,雷同的案情,有的法院判决驳回储户的请求,有的法院判决双方分担责任。
  案件
  钱被莫名取走
  银行被判全额赔偿
  2011年2月9日,郑州市民金先生到银行取款时,却发现卡上之前存入的1.3万元没了,“就剩下点儿利息”。银行通过查询得知,2011年1月31日,有一中年妇女在周口一台其他金融机构的ATM机上取走了这笔钱。金先生当即报了警,警方以盗窃罪立案侦查,但时至今日,案件毫无进展。金先生要求银行对他的损失给予赔偿,但遭到拒绝。2011年8月9日,金先生起诉,要求银行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1.3万余元,并承担因违约产生的误工费等。
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金先生与银行是储蓄存款合同关系。金先生证明了存款数目及自己所持有的银行卡没有丢失,向法院提交了该卡,报案时出示了该卡,即已完成了自己的举证责任。本案中,银行在不能证明其已向金先生支付1.3万余元的情况下,为了维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和银行的储蓄公信力,应当由银行对由此而产生的储户存款被盗取承担责任。2012年2月15日,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银行支付金先生存款及利息、交通费,共计1.39万余元。
  异判
  案情雷同,结果不同
  2009年7月,市民张先生发现银行卡上少了近2万元。银行查询后称,有人在广东深圳ATM机上提取了这笔钱,张先生起诉银行。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起诉。主审法官认为,银行卡系张先生持有并掌握密码,卡内存款余额发生变化,银行已及时发短信提示,张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银行存在过错。
  2010年8月,市民杨女士收到手机短信提醒她银行卡上的14万元存款被取走。她到银行查询发现14万元存款真没了。警方调取涉事自动取款机监控:她的钱被两名年轻男子取走,该二人曾在自动取款机上拆装不明设备。杨女士的代理律师认为,杨女士的银行卡和密码是被盗码设备复制和窃取的。最终,金水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,银行赔付杨女士这笔钱。
  争议
  法官称须区别对待
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赵军胜则认为,储户和银行之间是储蓄存款合同关系,银行负有保证储户存、取款安全的义务。银行未针对自助银行的特点,尽到安全维护的义务,应负相应责任。如果是储户保管不当,在银行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情况下,不应当过分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,“比如发短信提醒,储户还不及时做出反应,再发生被盗取情况,银行可免责”。
 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说,在有关银行卡信息安全等方面,银行和储户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对等关系,前者掌握充分的信息和先进的科技,而储户把钱交给银行仅是凭着对银行的信任,他们所能做的,就是在一种基于绝对信任的前提下,任凭银行对存款进行管理和安排。储户没有能力发现是否有人在自动取款机上非法安装设备,所以,一旦涉及诉讼,在举证责任上应有所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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